西安公司注册代理就关于办理临时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情况跟大家予以分析。
新开业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便利通讯条件,能按一般纳税人要求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填制纳税申报表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即“临时一般纳税人”。
企业在领取《税务登记》后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提出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超过60日不视为新办企业,按原有小规模企业程序办理)。税务机关接受企业申请后发给企业“临时增值一般纳税人认定审批表”,企业在领取审批表后5日内,向主管机关报送填制好的审批表,并报送下列资料:税务登记本(副本);银行开户证明;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接受资料后应在5日内进行审批,明确对纳税人是否认定为临时一般纳税人,并说明理由。关于办理临时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情况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西安公司注册代理厂家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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